内容简介

  1、国内首套以星座特质为对应主要人物的青春言情小说。
  2、热血励志+唯美言情的组合。本系列每一部都是一个关于女主人公的青春、梦想和爱情的故事。她们面对的环境、经历的挫折各有不同,采取的方式方法都不一样,但她们积极追求梦想、渴望真挚爱情的心态都一样。每部小说都唯美动人,故事曲折纠结。
  3、身份、职业各不相同,女主角具有星座代表性。十二部书中的女主人公,分别有学生、白领、富二代、搞艺术的等等等等,她们各自都有着自己鲜明的星座属性,随着自己的性格特质推动情节的发展。会让读者有很强烈的共鸣。如白羊座女孩白小杨从大学生到进入职场,她的性格特征决定了她的为人处事方式以及得到的结果。

作者简介

  君熹,原名刘君丽,女,90后言情小说作家。河北邯郸人,汉族,大学毕业,河北邯郸市作家协会会员。从高中起就陆续在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,目前已经有几十万字。大学开始长期在创始中文网、腾讯阅读、云起书院等网站上连载小说,圈粉无数。

目录

楔 子
第一章
那年十八岁
第二章
即使受伤,也要坚强
第三章
假如生活欺骗了你
第四章
再相逢,两重天
第五章
那么近那么远
第六章
霄壤之别
第七章
我所要的坚强
第八章
勇敢的心
第九章
不肯屈服的梦想
第十章
有爱的地方就有方向
第十一章
梦想与阴谋
第十二章
刁 难
第十三章
机 遇
第十四章
复杂关系
第十五章
重 用
第十六章
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
第十七章
排 挤
第十八章
真假扑朔
第十九章
巴黎之约
第二十章
我说,朋友,我再也说不出口
第二十一章
暗度陈仓
第二十二章
禁不起的失望
第二十三章
背 叛
第二十四章
爱去随意
第二十五章
友情无价
第二十六章
内 鬼
第二十七章
威 胁
第二十八章
人为刀俎
第二十九章
李代桃僵
第三十章
幕后黑手
第三十一章
身世之谜
第三十二章
生死较量
第三十三章
莫忘来路,毋失归途

精彩书摘

  楔子
  那场婚礼几乎惊动了半个北京城,大牌捧场、豪车云集、场面盛大。媒体记者蜂拥而至。
  她明眸皓齿、面若桃花、高贵妩媚、倾国倾城。
  她身穿一件欧洲空运来的JustinAlexander品牌婚纱——优雅的蕾丝挂脖设计,宝石点缀;高档鱼骨塑形,使腰身显露得更为纤细;裙摆豪华、纹理精致、面料柔滑细腻——仪态万方地走过红毯。婚礼现场高朋满座、欢声笑语,无数双眼睛聚焦在她的身上,或激动,或羡慕,或嫉妒。
  她翘首企盼了很久,新郎却一直到最后都没有出现。
  她成了京城当月最大的舆论主角。
  第一章那年十八岁
  十八岁的他们,悄然长大。
  她叫顾可,水瓶座,Y市凤城一中高三(11)班学生。
  记得那是一个夏天,太阳火辣辣地炙烤着大地。虽然是刚过暑假开学没多久,但对于升入高三的他们而言,课业还是相当沉重。教室里没有装空调,只有两台吊扇不辞辛苦地转动着,然而这无异于望梅止渴。对这群汗流浃背的莘莘学子而言,这台电扇吹出来的风,简直是杯水车薪。
  顾可上着一件白色T恤,下搭一条蓝色牛仔裤,她的座位靠窗,距离中央的电扇极远,只能靠着窗户外微弱的风度日。她左手拿着扇子,时不时扇动几下,右手还不忘翻看着一本人像素描的书,只见汗水顺着脸颊滑落在纸上,泛起一圈圈水迹。
  “我去,老子终于算出来了。”
  前桌突然爆发了一阵吼声,振奋地上蹿下跳,立刻便有几个人拥了过去。
  “答案是多少?”
  “cos值是!”
  “我居然蒙对啦!”
  “这么变态,我怎么算的是?”
  刚才进行了一场摸底考试,每每考完试,前桌李盛阳就会变成一个焦点人物。他是班里的前三名,他算出来的答案备受推崇,于是,他总是会抢先一步算出一套标准答案,引起一波对答案的狂潮。
  顾可听着前排一片哗然,心里一阵冷笑,大声说了一句:“哎,前排的,你能不能小点声,照顾一下其他同学。”
  听她这么一声河东狮吼,李盛阳也并不生气,只说了句:“大家先散了吧,待会儿我把算出来的标准答案抄一份给大家。”
  “我去!”赵梦婷忍不住也吼了一声,又觉得略有不妥,转而趴在顾可身边小声道,“真是够自恋的,还标准答案,也不怕打脸。”
  顾可见难得安静,惬意地伸伸懒腰,眯着眼睛,长而弯曲的睫毛微微抖动,像极了精灵。她在想一个问题,为什么大家都这么喜欢对答案呢?考试已经结束了,对这答案还有什么意思?她撇了撇嘴,有些不屑。
  突然广播里传来一个尖细洪亮的女声:“林启峰,我喜欢你!”这道声音如同一阵惊雷,轰隆一声,炸响了这个闷热的夏天。
  顾可呆愣了一会儿,才反应过来,微微咬着牙,脸蛋因愤恨而涨得通红:“脸皮这么厚,怎么不去挂墙上当枪靶?!”
  赵梦婷似乎看出了什么,啧啧两声,一脸奸笑地看着她:“那么紧张,还说不喜欢!”
  “我没有。”顾可急着狡辩。
  谈起林启峰,还要从两年前那个飞来的篮球说起,那时,她还是高一。
  不管我们承认与否,在那样的青春年岁,总会有那么一个人,他像一阵清风轻轻来过,惊艳了岁月。
  那个黄昏,夕阳西斜,顾可背着画板,在学校操场写生,旁边放着一部白色手机,一首舒缓的音乐徐徐飘来,悦耳动听。她的画作马上就要完成了,刚要伸个懒腰舒展一下,挺直了身子,一个篮球突然向她袭来。由于猝不及防,顾可跌倒在地,手机也被甩飞几米远,手上蹭破了皮,溢出鲜红的血液。
  “你怎么搞的!”她怒骂。一抬眸,看到了他——林启峰,传说中的篮球一号。
  “是你?”她的声音柔缓许多。林启峰见她手上有伤,关切地问候了两句,她便心跳不止,脸颊泛起如晚霞一般的红晕,屏息低首,默默看向脚尖,只轻轻地答了句:“没事。”
  他捡起手机,见屏幕摔得粉碎,脸上掠过一丝歉意:“给你买个新的吧。”
  她还没来得及应答,上课铃声已响起,于是摇了摇头,从他手里拿过手机,跑开了。
  “哎,同学,你是哪个班的?”
  “高一(11)班,顾可。”她没有回头,只是大声答了一句。清脆的声音和着清风,如同银铃一般好听。
  夏日的夜晚少不了虫鸣鸟叫,更是少不了燥热。顾可躺在床上,辗转难眠。风扇吹动着蚊帐翩翩起舞,她望着蚊帐愣愣地出神,神思早已飞到了别处,还时不时发出一阵咯咯的笑声。她似是想起了什么,猛然坐起,来不及穿鞋子,光着脚丫跑去开灯,翻箱倒柜地在找什么东西,大约十几分钟,才捣腾出一条白色的连衣裙,嘴角露出一丝满意的笑容。
  第二天,她便换上了那条白色长裙,同学们讶异的神情让她有些不自在。夏天穿裙子本是一件很稀松平常的事,可若是放在顾可身上,就有些邪门了,因为她从没穿过裙子,至少,从没有人见过她穿裙子。她总是穿着一条牛仔裤和一件款式再简单不过的T恤,有时斜戴一顶鸭舌帽,总和男孩子打闹在一起,跟文静一点儿不沾边。然而,此刻的她正安安静静地坐在教室里写作业,白裙飘飘,竟完全是一副大家闺秀的样子。
  赵梦婷走了进来,见外面有一个帅哥点名要找顾可,便已经明白了七八分。
  “顾可,有个大帅哥找你,”她嘴角挂着一丝奸笑,“什么关系,如实招来!”
  顾可脸颊飞上一丝红晕,略含薄怒地说:“别闹!”便甩开赵梦婷灼热的审问目光,走了出去。只见林启峰倚靠着走廊靠窗的一面墙壁,清风透过窗子吹动他的白色衬衣,挽起的袖口露出白净如玉的手臂,他身材瘦削,笑容恬淡,给人的感觉安静而儒雅。她微微咬了一下嘴唇,心里一阵悸动,似是撞了一树的樱花,整个世界落英缤纷。
  那种感觉或许她这辈子都忘不了,顾可狠狠地晃动了一下脑袋,勉强抽回思绪,手上转动着一支黑色碳素笔。她的嘴角勾起一丝坏笑,眼神也变得虚无起来。那个女孩一定是考试受刺激了,要不就是脑袋被门挤了,觉得此生无恋,只有林启峰才是人生的真谛,为了追求所谓的爱情,飞蛾扑火,孤注一掷。这奇怪却也不奇怪,在这压力山大的高三,最易患难生真情,虽然年级主任再三强调禁止早恋,可爱情的小火苗似乎愈战愈勇,正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,凤城一中的同学们发扬起地道战精神,玩起了躲猫猫,教室里一本正经的革命友谊,放学后就完全成了爱情里的羔羊,跃跃欲试。
  下午放学,顾可并没有着急回家,而是透过窗子望向楼下。他们又在操场上打篮球,林启峰穿着一号球衣,夕阳的余晖打在他满是汗液的脸上,泛着昏黄而朦胧的光,让人看不真切。她不明白,为什么有些人经常玩闹,成绩却依然可以这么好,似乎不用学便什么都会,像林启峰、陆哲,这两个尖子班的佼佼者。
  林启峰又进了一个三分球,她嘴角微微一笑,那抹笑还没有绽放完全便猛然收住,眉头一紧。他倒在了地上,拼命地咳嗽起来,随后便猛地灌下一瓶矿泉水,却是咳得更加厉害了,看起来痛苦异常。她有些心疼,拿出一张纸,写下了这样一段话:剧烈运动和强劳动后,立即饮水解渴,不利于身体健康。
  她下楼,走近他们,陆哲停下来,穿着十号球衣跑了过来:“你怎么来了?”
  她偷眼看了一下林启峰,微微低着头,脸上有一丝红晕,抬眸望向陆哲,换上一副混世魔王的表情:“我等你一起回去,不行啊?”
  陆哲冷峻的脸上泛起一丝欣喜,微微挑眉:“你看我打球?”
  “不,我是想看看球怎么打你。”顾可还没说完,便哈哈大笑起来,怕笑相太丑,慌忙用手捂住嘴,咯咯笑着。
  “狗嘴里吐不出来象牙来。”陆哲冷哼。
  顾可故作聪明地反驳:“狗嘴里当然吐不出象牙,吐的是狗牙好吗?”
  这话刚说完,整个球队的人都捧腹大笑起来,她这才突然意识到,自己说错了话,这不是自己骂自己是狗吗?顿时有些懊恼:“你们……你们欺负人!”脸一红,气愤难平,眼见陆哲笑得最酣畅,瞬时一脚踢了过去。
  “哎,不能乱踢的好吗?”
  顾可明明踢的是陆哲的肚子,可他偏偏捂着自己的私处,一副无辜可怜的样子,她立刻面红耳赤,慌忙解释了一通,急得快要掉眼泪。
  陆哲见顾可禁不起这玩笑,慌忙扯开话题:“赶紧打球吧,看什么热闹啊。”
  人群这才散去,重新投入到球场。
  他们的书包整齐地排列在石凳上,顾可走近,趁他们打球时不注意,偷偷将那张纸条夹在林启峰的书里。
  林启峰看到这张纸条后,呆愣了好久。
  他奇怪的样子引起了陆哲的注意。他走到他身后,一把将纸条拿了过来。
  在看到字迹的那一瞬间,陆哲也愣在那里。
  他当然知道那些字是谁写的。
  陆哲将手指攥到掌心里,攥得咯吱作响。
  顾可喜欢林启峰!顾可竟然喜欢林启峰!
  林启峰被陆哲的偷袭吓醒了过来,他略带尴尬地将纸条又从陆哲手里抽了回来,掩饰地说:“不知道是谁的恶作剧。”见陆哲没有反应,他赶紧岔开话题说:“对了,今天下午还打球吗?”
  “打!”陆哲看了他一眼,淡淡地说:“这回,咱俩各约两个人,打三对三的对抗赛。”
  放学后,他们在篮球场打球。
  三人制篮球对抗赛一开始就激烈异常,似乎这并非一场普通的班内训练赛,而是全市的中学生篮球大赛。慢慢地,看他们打球的人越来越多。
  最出风头的自然是两位队长——林启峰和陆哲。既是学霸又是球霸,还长得那么帅,这样的人有一个人人皆知的称呼——男神。
  看球的以女生居多,当然,她们主要不是来看球的,而是来看男神的。顾可也在。
  林启峰上篮,身子刚刚跳起,便被人撞得飞了出去,球也弹开了。
  他坐在地上,看着撞他的陆哲。陆哲没有像往常那样上来友好地拉他起来,跟他说:“哥们儿没事吧,来,你来罚球。”而是双手环抱着球,冷冷地看着他。
  顾可跑了过来,将他扶起。她手里拿着两瓶矿泉水,递给林启峰和陆哲各一瓶。陆哲一把甩开,将篮球狠狠地掷在地上,冷哼了一句“不打了”,便拎起书包向外走去。
  顾可抬眸望向陆哲离开的背影,眸光里似是弥漫了一层浓浓的雾气,搅不开,戳不透,看不清,她迷茫地看着他一点点走远,略有些失神。
  “你们吵架了?”林启峰的声音如同清泉一般温柔清爽。
  “我们?”顾可听他说“你们”二字时语气有些诡异,“什么‘我们吵架’啊,那是我和他,不对,我是我,他是他,明白吗?”
  顾可见林启峰嘴角的笑更为诡异,一时有些着急:“你到底明不明白?”
  他只好笑着点头说明白,顾可看着他的神情,略有些赌气,也不知道是真明白还是假明白。
  林启峰举起矿泉水,大口猛灌。
  “不要喝得这么急!这么不爱惜自己!”她嗔怪地说,忽然察觉失言,脸上泛起一片绯红。
  他微微皱眉:“那张纸条?”
  “什么纸条啊?”她装作不知。
  他的嘴角扯动一丝温柔笑意,也就不再多说。
  陆哲一走,所有的人也都失去了打球的兴致,中途退场。围观群众也都纷纷散去。林启峰独自一人站在黄昏里的背影略显孤单和寂寞,他喝完了饮料,将空瓶子扔进了垃圾桶。
  “你不回家吗?”
  “你可以教我打篮球吗?”她没有回答,反而问出这一句。
  他显然也是一怔,转而笑笑:“打篮球很辛苦的。”
  她迎上他的眼神,眸光透露着十分的坚定:“是吗?我最喜欢辛苦了,辛苦可是个好孩子。”
  林启峰叹了口气:“你还是放了那孩子吧。”
  “那好,我就放了那孩子,冲你来。师父,你就教教徒儿吧!”顾可连撒娇带卖萌,樱桃小嘴微微噘起,楚楚动人的眼眸冲他眨巴了几下。
  林启峰面红耳赤,表情很不自然地点头答应。
  他将篮球传给了她,教她运球、投篮。他在她的身后,她能感受到他汗涔涔的胸膛贴着她的后背,心跳不止,似是有千军万马奔驰而过,耳根通红。
  几轮下来,早已累得气喘吁吁,两人顺势坐在球场边的地上。
  夜色初上,月朗星稀,他默默看着天际,忽然说:“我失恋了,她叫蒋文希,去了美国,所以跟我分手了。”
  她一愣,感觉心口似是被刀划破一般,有鲜血流过的疼痛感。她望向他,眸子里有几丝亮光,虔诚得像是祈祷一般。
  “没关系,你还有我……我们。”她的声音很轻,夹杂着些许小心谨慎。
  “对,我还有你。”他心里一暖,伸手抚上她的秀发。顾可双手微微攥紧,眸子里有些微热。他说的是“你”,不是“你们”!那个少年他竟然说“我还有你”!
  一个身影走了过来,挺拔的身姿立在静谧的夜里,竟有了一股难以抵挡的刚强,昏黄的灯光打在脸上,更多了一丝邪魅。嘴角噙着那抹魅惑,眼神里隐藏着薄怒,这不是陆哲还能是谁。
  他冷冷地瞥了一眼顾可,面无表情地说了句“回家”,语气里显然有些不自在。
  顾可闪过一丝疑惑:“你不是走了吗?”
  他有些不耐烦:“我说回家!”
  “回家就回家,那么凶干吗!”顾可瞪了陆哲一眼,真是个煞星,好不容易有了新进展,就被他给打破,顾可越想越是郁闷,那可是她的峰哥哥呀。
  林启峰早已站了起来,伸手将顾可从地上拉起,嘴角轻笑:“一起吧。”
  陆哲沉默,转身向学校门口走去。
  “启峰,你想报考哪所大学?”顾可突然问道。
  林启峰一愣:“嗯,我想考去北京。”
  “北京?”顾可神色有些黯然,“清华吗?”
  “这个嘛……”他显然并不想说,成绩越好的人就越是这样,生怕出了一点差错,没有考上,自己丢人。顾可也就不再问下去。
  “你喜欢吃提拉米苏吗?”
  林启峰又一愣:“喜欢。”
  “那我做给你吃好不好?”
  她的声音很轻,跟他并排走在黑夜里,脸上微微有些红晕,他又是一怔,点了点头。陆哲走在前面,只是隐隐约约听到了些,一时之间有些难过。
  “提拉米苏?你不会做的。”陆哲没有停下,没有回头,只是说了这一句,听不出心情。
  顾可被他戳破,有些慌张,抬眸望向林启峰,笃定道:“你相信我,我很聪明的,肯定能学会的,等我学会了,你一定要第一个吃。”
  林启峰望了一眼走在前面的陆哲,眸子里有一丝忧色,顿了顿,想说些什么,却只是喉咙滚动了两下,发不出声来。
  走到学校门口,他们和林启峰便分道扬镳。她真的搞不懂陆哲是怎么想的,每一次她接近异性,他就会像这样发一通无名火,总而言之就是严禁她早恋。陆哲是她名义上的弟弟,比她小两个月,她在十三岁那年被陆家收养,但是,这个弟弟却是一点都不听话,还总是想反过来管教她。
  顾可记得那年,他们初中毕业,毕业典礼那天,好多人都哭了,而她却一直淡淡地微笑。吃完散伙饭后,有个叫萧远的男生追了上来,递给她一封情书,在栀子花下表白。那是她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,脸上满是红晕,紧张得说不出一句话,呆愣在那里。萧远抱住了她,她还沉浸在这种甜蜜中,就被一只手拎了出来。
  “她有男朋友!”陆哲对萧远说,冷峻的脸上漫上一层戾气。
  萧远吓了一跳,有些难以置信:“开什么玩笑!”
  “我就是她男朋友!”陆哲说出这句话时,脸色是冰冷的,浑身散发着一股深重的戾气,吓得萧远连连后退了几步。
  顾可慌忙解释:“别听他瞎说,他是我弟弟。”她还想解释什么,就被陆哲拖走了。
  “你弄疼我啦!”顾可使劲儿挣扎了两下,却依旧被他拎着,“放开我呀!”
  陆哲终于甩开了她,用一种难以置信的眼神看着她,嘴角满是嘲讽的意味:“看男人的品味越来越低了。”
  “我觉得挺好的呀,我长得也不是很漂亮,正好嘛。”顾可说罢,傻兮兮地笑,更是惹恼了陆哲,被他一把拽了起来。
  “干吗呀!”顾可瞪了他一眼,“你要尊老懂不懂,我是你的姐姐。”顾可继续反抗挣扎。
  陆哲最讨厌她拿出一副长姐的姿态教训他,他拽着她的衣领,眼神漫过一丝冰冷,嘴角勾起一丝邪魅的笑意:“我不准你早恋听到没有,否则,我就告诉爸妈。”
  顾可想到这里,气得攥紧拳头,在陆哲的背后比画了几下,没想到他一回头,尽收眼底。
  “怎么,有意见?”他嘴角勾出一丝冰冷。
  她温柔一笑,带着几分讨好:“没,没意见,”然后从包里掏出一盒巧克力,“你最喜欢的味道,要不要来一块?”
  他的嘴角邪魅一笑:“贿赂我。”
  她的心事被看穿,却还是装作很无辜的样子:“哪有,我就是想对你好嘛!”说罢,朝陆哲抛了一个媚眼。
  他用手轻轻刮了一下她的鼻子,她恼怒道:“不准动我的鼻子,我的鼻子就是被你给按趴下的。”说罢,右手使劲捏了捏鼻梁,想要把它捏得再高一些。
  他冲着她的鼻翼又是轻轻一刮,彻底激怒了顾可,她望着他,眼神里满是愤怒,咬牙切齿地喊了一句“陆哲!”拎起旁边的一根木棍,顺势便要打去,陆哲一个飞身躲闪,撒腿便跑。她在后面气势汹汹地喊:“站住!”突然空气也变得热闹起来,两个人在这样的夜里打打闹闹,欢声笑语。
  回到家后,陆刚和田秀芬正坐在客厅,田秀芬看着电视,嘴里嗑着瓜子,见他俩打打闹闹,嘴角勾起一丝清浅的笑。放下手中的瓜子,去厨房端了一盘果蔬走了出来,抬眼望向两人:“快别闹了,尝尝我做的水果沙拉。”
  正端坐沙发看报纸的陆刚不由得啧啧两声,放下手里的报纸,伸了伸懒腰凑了过来。田秀芬眼见陆刚一副垂涎三尺的样子,顺手将盘子移开,挡住了他伸出的筷子,嘴里冷哼一句:“谁让你吃了!”然后便朝这位人民警察连翻几个白眼。
  “你这没劲啦!”陆刚埋怨了一句,也并不生气,只是死乞白赖地硬是从盘子里夹出一块香蕉片,洋洋自得。
  陆哲神秘兮兮地看了顾可一眼,转头望向陆刚和田秀芬:“爸、妈,我有一件天大的事儿需要向老革命汇报,顾可她……”
  顾可慌忙咳嗽两下,打断了他,狠狠地瞪了一眼,一副“你要是敢给老娘说出去,打断你狗腿”的嚣张气焰。
  陆哲却好似不为所动,瞬时化身不怕锉骨扬灰的光明勇士,嘴角一挑,邪魅一笑,一副“风萧萧兮易水寒,壮士一去兮不复还”的悲壮之貌:“顾可还真是让人失望啊。”
  顾可心下一紧,却没想到他抿了抿嘴,话锋陡转:“她在绘画比赛上拿了第一,真是老天无眼。”他说的是半月前Y市的青少年绘画比赛,她经过一个暑假的奋斗,终于夺冠。
  顾可听到这里那颗悬着的心才算落了地,朝陆哲抛出一个算你识相的表情。
  陆刚和田秀芬简单夸了几句,看起来并没有想象中的开心。
  “可可,现在你都高三啦,应该以学业为重,就先别去整这些歪门邪道了。”田秀芬嘱咐了两句,又看向陆哲,“还有你,别总给我抱着个吉他。老师说了,你努努力是可以考清华的,还不赶紧加把力,我都看着着急。”
  “行了,开饭了。”陆刚嫌田秀芬唠叨,连忙打断,“孩子们都长大了,有自己的想法,整天就知道瞎操心。”
  吃过晚饭,顾可啃着一块西瓜走进陆哲房间,只见陆哲正抱着那把木吉他,仿佛在与吉他做最后的永别,满是依依不舍。
  “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,赶紧藏了吧,要是让妈看见,小心脑袋啊。”
  他没有说话,眼眸里有一丝失落,抬起头望着她的眼睛:“你喜欢林启峰吗?”
  她有些慌张,矢口否认:“不是,我怎么会喜欢他呢。”
  他立刻就像打了鸡血一般,迅速复活:“我就说嘛,你怎么可能喜欢他,他长得还没我帅呢。”说罢,右手正了正发型,她扑哧一声笑了出来。
  陆哲的确长得很帅,一米八的个子,古铜色肌肤,五官棱角分明,眸光时而高冷,时而带着一丝玩味,隐藏着年少的不羁和聪颖,鼻梁坚挺,嘴唇薄薄的似两片新叶,微微抿起时总会勾勒出一丝邪魅。他在学校里是众多女生心目中的男神,赵梦婷就是那些女生中的一个。
  当顾可第一次发现梦婷的心事的时候,她就承诺要帮她追陆哲。为此,她还费心安排了一次约会,买了三张电影票,约梦婷、陆哲一同看电影,结果她自己跑单,故意给梦婷和陆哲制造二人独处的机会。她本是好意,却没想到事与愿违,最后那两人弄得不欢而散。
  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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