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辑推荐

适读人群:16-20

  这是一本阐述爱情和理想的青春之书。

  不是所有的书都是需要人很专心地去阅读的,不过,只要你愿意,在这《意林心灵成长系列:这一杯,我敬的是年少无知》中会发现,许多故事中渗透出的情绪,也曾经在你的生命中生根过,滋长过。

  这是一本和我们的人生轨迹重合的陈情书,故事里,风华正茂的同学少年,有少女的逃亡和她的回归,有男人的遗憾和错过,故事中的他们与我们那么不同,却又与我们如此相似。

  或许每个人的人生轨迹都不一样,但即便如此,我们也会面对着相同的困惑。这些故事,或许讲的的确是故事,但更多的,却是在用很冷静的声音告诉你,过去都会过去,未来都会到来。

  茫茫天地,浊浊人间,总有一天你会长大,成为只属于自己的熠熠星辰。再回望,也一定能够坦然地说出一句:“既无岁月可回首,且敬年少一杯酒。”

内容简介

悬疑推理小说家何慕,出道六年,首部都市情感小说集。一封写给曾经那个无知而又勇敢的少年的陈情书。十三个故事,十三个与曾经的我重叠的影子。或决绝,或孤勇,让人唏嘘,令人心疼。作者用故事告诉我们,既无岁月可回头,且敬年少一杯酒。

作者简介

何慕,男,生于中原,年逾而立。自诩不文不武,无欲无求,云淡风轻;实则动若处子,静若脱兔,喜感十足。2011年开始实体文写作,同年出版处女作长篇小说《异域深眠》,获好评如潮。其后,发表《蝴蝶的灰烬》《不渡忘川》《刺客列传》等二十余篇短篇小说。2013年被评为推理之星。2014年、2015年2016年作品均入选《中国侦探推理小说精选集》《中国悬疑小说精选集》,2016年入围第三届华文推理大赛。

精彩书评

这一杯,敬过去,敬年少,敬无知,也敬未来。

目录

莉莉安……2

葡萄成熟时……22

独男……40

富士山下……58

千山我独行……076

那年初夏……90

岁月神偷……108

最佳损友……130

单车……150

乔克叔叔……162

时代……180

街灯晚餐……200

大火……220

精彩书摘

  “我想离开这个鬼地方,去一个有情怀的地方。”她对画家说。

  “心是沙漠,哪里都是沙漠。”画家回应她,似乎一早料到她待不了多久。

  她一个人坐在那个小车站,看着铁道两旁的白杨,突然觉得很迷茫,很愤怒。她不知道自己追寻的到底是什么,又有什么意义。她甚至怀疑,自己所喜欢的东西,是真心喜欢,还是仅仅是想要表现得与众不同?她活过的那些日子,在旁人眼中像个笑话,到底是不是真的只是个笑话?未来在哪里?有追寻的必要吗?有继续的必要吗?她觉得好累,却找不到休息的地方。

  就在此时,她接到了母亲的电话,是个陌生人打来的。陌生人告诉她,她的母亲昏倒在了银行里,他从手机中找到了她的号码,请她尽快赶来。挂掉电话,她在车站坐了很久,直到天色漆黑。

  她不想回去。她有一种预感,觉得这是一个陷阱。她甚至怀疑这是不是男朋友和母亲一起设下的圈套,要把她诓回去。她回到了小屋里,问画家的意见。画家淡淡地说了一句:“既然做不到六根清净,何来四大皆空?”

  她有些恼怒,说:“你又不是和尚,打什么机锋?”

  画家又耸了耸肩,说他以前是个僧人。

  “那为什么不做僧人了?”

  “因为觉得做僧人不舒服,所以不做。现在画画,是因为喜欢,所以才画。如果哪一天不喜欢画画了,不喜欢这种生活了,自然也可以放弃。”

  “说得容易,这么简单就放弃,岂不是愧对以前的自己?”

  “如果觉得不甘心,那就是还在喜欢,那就不要放弃好了。”画家耸了耸肩,似乎不愿意再多说。

  莉莉安躺在床上,睁大眼睛瞪着那只惨白的节能灯泡,一夜无眠。天还没亮,她就又只身来到车站,搭上最早的那班列车,回到了家乡。——摘自《莉莉安》

  ……

前言/序言

  年度之歌虽然这本短篇集是以流行歌曲为载体的,但我是基本不去练歌房的。在那里我觉得很无趣,自己不能唱,别人唱的又不喜欢听,只能剥剥瓜子、喝喝啤酒。有时碰上吝啬的家伙,瓜子和啤酒都没有,只能傻坐在那里装出一副认真倾听的样子。那是很尴尬的,尤其是对于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男人来说。

  不去KTV,酒吧倒还是去过几次。虽然身处的这座三线小城市里,并没有几个真正意义上的酒吧,更像是茶馆。之所以喜欢去那里,是因为里面通常很静。

  木质的座椅,寥寥的几人,一瓶啤酒,一碟薯片,浸泡在各种各样的音乐声中,坐在那里慢慢地思考很多不着调的问题。我时常在想,回头咱有闲钱了,就拎着一台有无线上网卡的surface①,在地铁里,在肯德基里,在公园里,迎着朝阳以居高临下的姿态敲下那些足以换来幸福生活的文字。

  可惜一直未能如愿,surface虽然买得起,但忙忙碌碌的琐事却束缚着我的肉身,禁锢着我的灵魂。所以,我只能挑一个难得空闲的黄昏,坐在像茶馆一样的酒吧里,喝着青岛啤酒,畅想着美好的未来。

  而泛起写这些短篇的念头,已经是很早之前的事了。那时候我还是单身,在一个小酒吧,见到了一个很年轻的少女,斜跨着把木吉他站在那里唱的《千山我独行》。酒吧里的客人,除了我之外,就只有一对叽叽歪歪的情侣。

  这首歌已经非常老了,流传度也并不广,想不到在我居住的这个偏僻小城,竟然会有人唱起这首歌。而这首歌也让我想起了一个分离多年的好友,想起了当年的许多旧事。就像是整天忙到浑浑噩噩,突然有天晚上从梦中自然而醒,披衣坐起,面对窗外满天繁星,有种心清神灵的感觉。

  后来,我跟大龙说起了这件事。他在夜风中燃起了一根烟,问道:“为什么不写出来呢?”

  我笑了笑:“我是写悬疑推理的嘛,写这种都市情感的文章……”

  “写文又不一定是为了挣钱嘛,你看我,写了好多年的诗,从来都没有想过卖钱。”他吐出一团烟雾,在黑暗中缓缓飘散。

  “那是,”我点了点头,“像你这种人的确不多。”

  大龙在黑暗中扭过头:“如果有一天你真的要写,我们一起去武汉的事,绝对不能写。”

  “为什么?”

  “那是我的独家记忆,用来发酵珍藏的。”

  “好。”我答应得很痛快,然后在当晚敲下了那篇《葡萄成熟时》。

  我一直觉得,有些事,总是分享出来比较好。越是珍贵的情感,如果深埋在脑海之中,那随着岁月的冲刷,难免会慢慢变淡,甚至消亡。而如果变为铅字,于千千万万人之中流传,虽然说不上永恒,但总算是一种祭奠。

  或许,在这段情感的主人已经化为尘土之时,还会有人拿起这本发黄的东西,再一次引起内心深处的共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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