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适读人群:学生,白领
  

  这是一部充满诱惑和背叛的小说,女主疯新娘郝薇香小姐在狄更斯的经典著作《远大前程》中多有着墨,而她哀怨复仇的故事更是后来时尚界大咖们的设计灵感来源,这一次,在罗纳德?弗雷姆的笔下,让我们看到一个富贵小姐的特殊人生,一个好女孩的复仇女神长成记。
  

内容简介

  郝薇香小姐出身酿酒世家,在众人眼里她是高傲不可接近的,唯独萨莉,一个下人的女儿,郝薇香小姐不仅教她恰当的用餐礼仪、正确的站姿、诗歌和一些散文,甚至还分享了自己情窦初开的心事,听取萨莉的建议。在郝薇香小姐的心里,萨莉是最好的闺蜜,因为她可以让自己变得更好。
  当郝薇香小姐不顾众人反对,把继承的酒厂托付给查尔斯,一心筹备婚礼时,却在婚礼当天收到了一纸退婚书,萨莉也失去了联系。郝薇香小姐试图维持着身着婚纱的样子,拒绝相信事实。
  久别重逢的萨莉,竟成了查尔斯的太太,一幕幕往事重现,郝薇香小姐如梦初醒,她唯有报复解恨。
  首先,她决定收养一个生活在最底层的女孩……

作者简介

  罗纳德·弗雷姆,于1953年出生于格拉斯哥。他已经出版发行了13部全球知名的小说,也是一位获奖电视广播剧作家。他的处女作《冬日旅程》获第一届贝蒂?特拉斯克文学奖。《提灯笼的人》入围布克文学奖,并获得苏格兰年度图书赛尔泰奖。

精彩书评

  ★一部关于诱惑与背叛的作品,以鬼祟方式、清晰的思路讲述了一个卑鄙下流、悲伤虐心的故事。
  ——《苏格兰周日报》

  ★《复仇小姐》是可以与任何伟大作品相提并论的杰作,故事情节紧凑,引经据典。
  ——《泰晤士报》

  ★苏格兰当代最优秀的作家,《复仇小姐》犀利而智慧……最优秀的作品之一。
  ——《独立报》

目录

序幕
VII
Part01
我害死了母亲
Part02
为悦己者容
Part03
在男人的世界里当女老板
Part04
以我的终来预示我的始
Part05
养女
Part06
告别
345
感谢
352

精彩书摘

  住在爱情巷的连体双胞胎。是从酸浸罐子里放出来的妖怪,穿三只鞋走路,戴两顶帽子:一个看上去高兴,还大笑;另一个沮丧不已,还会瞪你。  格雷维尔小姐,热衷斋戒,还拿枝条鞭笞自己,复活节的时候赤脚走着去教堂,平时,会把鹅卵石放在鞋里走着去。  还有个老处女,住在肮脏的淡黄色房子里的马克斯菲尔德小姐,一口气在路口站一个半小时,脚跺着地,用黄色遮阳伞上的马六甲手杖指着不存在的路障,愁得不知该怎么过马路。  大教士阿巴斯诺特总告诉邻居有个法国或者德国朋友不久将要来访,但谁也没见着。据说他们都是从一个瓶子里冒出来的,那位法国访客从勃艮第乡村来,那个德国访客来自隆河或是摩泽尔河附近。  阿里巴巴屋,主人在国外经营糖料种植园,临街门面的拱形壁橱上高高摆放着四个巨大的花瓶,这个无人照料的房子独自经受着风吹雨打。  这就是我们的老镇。  孩子们通过筛选,陆陆续续来到知足庄园。  每次不超过两个,父亲安排我们在监护下散步。  我们都觉得玩耍是小孩子的事儿。所以举手投足看上去(依照我们的想象)都像个大人。我给他们看我缝的东西和画的画,我们试着弹奏些基础的调子,在公园散步。但没多久,大家都觉得没劲儿了。我们聊的也都是大人们让说的。  除了我父亲喜欢听人跟他汇报说那些孩子羡慕我什么都不缺以外,我真不明白让他们来陪我到底为了什么。  没人因为我是个没妈的孩子而同情我,也没人敢笑我。  可结果却是,他们和我合不来,因为我的身世,我更高傲了。  我用着父亲送给母亲的背面镶银、刻着哥特式字母“H”的随身镜。它又重又大,它的重量让人觉得庄重。我费力地看着椭圆镜子里的人,希望找到自己像母亲的地方。可是,我只看到了一个专注看东西而眉毛紧缩的姑娘,嘴唇扁成一条直线,目光流露出害怕孤独的神情。  父亲确保我在物质上什么都不缺。  衣服、鞋、书、娃娃、公园里玩的木制手推车、一整套种花工具、一匹皮革做成的马让我侧坐着玩、一架扬琴、一支竖笛、一个用龟壳做的东西,里面还镶着珠母层,既能当刷子还能当梳子,两只亚洲品种的猫,我叫它们阿银和阿金。  我忘了还有什么。因为东西太多了。  父亲一定认为再没有孩子比我的童年更幸福了。他送我礼物,铺天盖地的礼物,因为他觉得这些礼物我就该有,但他不觉得我还该有快乐的事儿。就剩下我自己的时候,我想不出几样想玩的东西;别的孩子被带来时,我又变得占有欲很强,只因为我害怕因为拥有太多而显得尴尬。  我家的厨子叫邦迪。我很小的时候,她就来了。她的厨艺实在有限,但比起母亲喜欢的考究的菜式,父亲更中意邦迪的。  她看上去很古板,不够吸引人。眼睛老大个儿,鼻子还有点儿歪,那张大嘴巴,我父亲有什么事儿一逗她笑,就能咧到脸上去。她把浓密的棕色头发卷起来盘到脑后,盘上去,又掉下来,再盘上去。胸脯大得连围裙上都能盛面粉了,而且不管走到哪儿,只要是围裙碰过的地方,总能沾到东西。她还有个怪癖,要是觉得厨房热,就把鞋脱了,光脚在厨房走来走去,仿佛这是她自己的地盘儿。  她还告我状。要是她不说。父亲不可能知道。她说我和工人的孩子不好好说话,还说我午餐时把不爱吃的蔬菜扔进火堆里,或顺窗户扔出去。  这又不关她的事儿。我生气地告诉父亲我知道是她告的状。  “就是她。”  “凯瑟琳……”  “就是!”  “我不想谈是不是……”  “她就是个厨子!”  “不准对邦迪女士这么没礼貌。”  “她算什么!”  “凯瑟琳,你听不见吗?”  他总是向着她,这次又是。  有时,我散步会经过她住的地方。  她住在欢声巷的另一头,我之前以为那是欢声巷最穷的地方。在有钱人家当厨子。她一定是拿雇主的油水养肥了自己,看上去当然红光满面了。  她家有个男孩儿,比我小一岁左右吧。每次瞧见他,都比上次长高一点儿,但面色不好——不像他妈那么壮——那次佣人陪我路过时,他像个好奇鬼。有一回,我朝他做了个鬼脸,他马上装得像被我羞辱了一般。但做完我才发现自己犯了大错。我让他知道我注意到了他,还让他知道我怎么看他,那一刻我把自己推向了劣势。  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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