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容简介

  《湖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(DBJ43/001-2017)/湖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》共分10章和8个附录,主要内容包括:1.总则;2.术语;3.室内热环境设计指标;4.建筑与建筑热工设计;5.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;6.给水排水;7.电气;8.能源综合利用;9.建筑环境与资源综合利用;10.建筑节能设计管理等。

目录

为贯彻国家有关节能、减排、保护环境等方面的政策,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湖南大学编制了本标准,旨在改善居住建筑室内热环境,提高能源利用效率,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建筑应用。包括建筑与建筑热工设计、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、给水排水、电气、能源综合利用等10个方面。同时还附录了相关的技术标准和条文说明。

前言/序言

 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科函[2015]182号文件要求,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,认真总结工程实践经验,参考相关国内外先进标准,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,修订本标准。
  本标准共分10章和8个附录,主要内容包括:1.总则;2.术语;3.室内热环境设计指标;4.建筑与建筑热工设计;5.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;6.给水排水;7.电气;8.能源综合利用;9.建筑环境与资源综合利用;10.建筑节能设计管理等。
  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:1.“建筑与建筑热工设计”章节取消了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综合判断(动态计算),强化和量化了自然通风设计,规定居住空间东、西向外窗应设置活动外遮阳装置,提高了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要求和外窗气密性要求;2.增加了“给水排水”、“电气”、“能源综合利用”、“建筑环境与资源综合利用”、“建筑节能设计管理”等章节内容;3.对保留的章节进行了必要的补充和完善。
 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,其他属于国家、行业标准的强制性条文,不再用黑体字标志,均必须严格执行。
  本标准由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,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。
 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,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,积累资料,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湖南大学(地址:长沙市麓山南路2号),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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